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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6章 原因(1 / 2)

第166章 原因

书接上集。上官云英继续讲故事。

第四、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,制止高利贷,控制物价,改善财政,王莽在始建国二年下诏实行五均六管。所谓五均,即在长安、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城市。

设五均司市场,管理市场。

各城设交易丞五人。钱府丞一人。工商各业,向市中申报经营,由钱府按时征税。

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,称为市平。物价高于市平,司市官照市平出售;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;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,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。

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钱时,可向钱府借贷,不收利息,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。

因生产需要也可贷款,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。所谓六管,是由国家对盐、铁、酒、铸钱、五均赊贷实行管制,不许私人经营;控制名山大泽,对采集者征税。

从五均六管政策的内容看,如果认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。

但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,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。

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,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,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,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性经营。

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,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,再次实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,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,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。

最终,国家没有增加收入,百姓却加重了负担,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也受到打击。

第五、王莽食古不化,认为改制后-切都要符合古义。

于是掀起了空前绝后的改名运动,无论地名、官名、建筑名,几乎都进行了修改,而且还任意调整行政区划和行政部门的职权。

此后仍一改再改,有的郡名一年间改了五次,最后又改还到原来的。

官吏和百姓难以记住,所以每次颁发诏书和公文,都要在新名后注旧名。

频繁的改名给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,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厌恶。

王莽失败的原因:

第一、王莽改制期间出台的一些政策违背了客观规律。

如王田制,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,并按井田制重新分配。

王莽着意于立即消除土地兼并,初意未始不善,但这一政策违背了当时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规律,这就注定了它的失败。

结果,既没有能力兑现无田者可按标准受田的承诺,又危及官僚大地主的特权利益。

再如币制改革恢复已被历史淘汰的原始货币,直接违反货币发展规律,徒增货币流通的障碍。

第二、改革过急过速,容易采取一些过头的政策措施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,致使改革失地社会基础。

如王莽将奴婢改为私属,并禁止奴婢买卖,本意是要制止奴婢数量的扩大,解决社会上日益严重的奴婢问题。